《航空画报》杯“情系东北”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11年5月1日)
发布时间:2011-04-03 阅览数:2784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大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航空画报》
协办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合作媒体:《南方航空》 、《南方航空报》 、《云中往来》 、《精英生活》、 《空中之家》、《航空旅游报》 、《假日旅游》等20多家主流媒体及飞呀网(http://www.feiyoo.com)。
二、大赛宗旨
通过摄影大赛,推广东北城市旅游,展示美丽的东北风光、独特的人文地理,树立东北旅游的品牌形象,扩大东北旅游在全球读者中的知名度。
三、大赛主题
让世界了解东北,让东北走向世界,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航空画报》决定于2011年举办“情系东北”旅游摄影大赛。本次大赛将以创新的理念,全方位、多层面地展现东北独特的旅游优势。
我们诚挚邀请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新闻工作者、广大南航员工及南航vip乘客和所有常旅客,从不同角度用镜头记录东北大地丰厚的历史文化、壮美的自然风光和快速的发展历程。
四、征集类别
1、旅游类:旅途中的任意场景。
2、风光类:不仅仅是名山大川。
3、动植类:动物植物皆可如画。
4、纪实类:社会生活人间百态。
5、航空类:人与飞机飞机与人。
6、创意类:镜头背后的思与想。
7、新闻类:镜头瞬间的真善美。
8、环保类: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五、征集时间
2011年2月1日——5月1日止
六、奖项设置
金奖:每类1名,共8名。乘坐南航班机出境游,体验摄影探梦之旅,颁发奖杯。
银奖:每类2名,共16名。奖品为国内城市采风创作之旅,颁发奖杯。
铜奖:每类3名,共24名。奖品为国内城市采风创作之旅,颁发奖杯。
优秀奖:每类4名,共32名。奖品为国内景区采风创作之旅,颁发证书。
入围奖:200名,作品在《航空画报》发表。
特别奖:共10名(仅限南航明珠卡会员)。奖品为国内城市采风创作之旅,颁发证书。
(注:不参加颁奖者视为放弃奖项,大赛所有奖项解释权归《航空画报》所有。)
六、参赛作品资格
1、参赛图片需为近年内拍摄的作品。
2、参赛者拍摄的地点必须为东北地区(含内蒙古东部)。本次大赛以“情系东北”为主题,仅限于“东北”题材的新闻纪实、社会生活、民俗风情、城市建设、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等内容的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要求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作品不得小于2mb。
4、参赛者需注明参赛类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说明、拍摄地点等必要事项并上传参赛作品。请务必详细填写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联络。
5、参赛者必须保留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比赛结束后,获奖作品的作者必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供原始数码照片方有资格领取奖项。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6、谢绝提供电脑制作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除创意类作品外)
七、参赛作品规则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的内容,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一人参赛的参赛者拥有独立发表权。
3、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摄影师本人所有,赛事主办方拥有优先使用权,无偿用于有关赛事的宣传报道、展览展出、制作图书画册等。
4、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大赛组织方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如大赛组织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由该作品的参赛提供者承担。
6、参赛者均需实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次大赛的内容,并承诺接受本次大赛规则约束。
7、大赛组委会有权调整赛事的部分信息,每次信息以公告为准。
投稿邮箱:hkhb2011@qq.com
咨询电话:024-23198327
联系人: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