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开发杯”全省开发区新貌摄影展览征稿启事(2011年6月10日)
发布时间:2011-04-28 阅览数:2658
为庆祝建党90周年,贯彻省委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决策,展现全省开发区在浙江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凸显的龙头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萧山开发杯”全省开发区新貌摄影展览活动。通过摄影艺术表现手法歌颂党的正确领导、展示浙江开发区日新月异的建设成果和艰苦拼搏的开发区精神。特向全省开发区征集摄影作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承办单位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杭商》杂志社
二、活动主题
“掠影开发区,硕果献给党”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加强宣传。并主动与当地摄影家协会对接,组织开发区内外的专业摄影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进行摄影采风、创作,选送优秀摄影作品参加评选。
2、作品由拍摄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收集、报送。请每个开发区推荐20至50幅摄影作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6月10日。
3、请各开发区管委会指派专人负责作品收集、选送,并将《“萧山开发杯”浙江开发区新貌摄影展览活动联络表》于4月30日前反馈至省协会。
4、所有选送作品须在我省各地开发区区域内(包括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拍摄,主要反映各地开发区建设成就和精神风貌。
5、选送作品一律用数码影像设备拍摄。作品一律放大10英寸,彩色黑白均可。本次活动不收电脑合成照片,发现后即取消作者参赛资格。
6、入围及获奖作品的作者须提供图片的原数字文件,图片展开后总像素不低于800万,(允许用格式中等以上压缩保存),可用于出刊、展示,像素达不到或者用插值手段达到、不提供数字文件者,视作放弃参赛。
7、每幅作品背后请注明: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方式、邮编、联系电话。
8、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提交的摄影作品均不退稿。
9、适时在杭州举办一次摄影作品展。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开发区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珍藏杯一座,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珍藏杯一座,奖金5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珍藏杯一座,奖金 2000元;优秀奖110名,发给奖品和证书(等级奖奖金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交纳)。
五、法律责任
1、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主办单位有获奖、入围作品的使用权;开发区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在其区域内拍摄的获奖及入围作品(包括相关画册书刊的出版、展览、专题影视节目、专题cd、专题网站等相关非盈利行为)。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六、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70号北楼304室 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黄海旭(收) 邮编:310006
2、 联系人:黄海旭/项 韬
固 话:0571-87050836/0571-85811317
手 机:13586172960/13656810209
传 真:0571-87050836
电子邮件:zjadz.zj@163.com
附件:1、“萧山开发杯”全省开发区摄影活动组委会名单
2、“萧山开发杯”全省开发区新貌摄影作品推荐表
3、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名单
4、“萧山开发杯”全省开发区新貌摄影展览活动联络表
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萧山开发杯”浙江开发区新貌摄影展览活动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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