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留痕”--浙江省民俗风情照片征集大赛(2011年5月30日)
发布时间:2011-05-22 阅览数:2348
浙江民俗文化源远流长,绚丽多姿。在历史长河中,浙江民俗民风民情随着岁月的变迁,不断显示着鲜明的时代和地域的特征,春节、清明、端午、七夕、中秋等民俗文化节日中,无一不显露着江南民俗文化的璀璨光辉。
一、大赛宗旨
通过照片征集大赛,旨在全面挖掘我省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资源,展示民俗文化保护成果,直观而生动地反映我省民俗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和原真性,以及浙江人民淳朴敦厚的风土人情,唤起人们对家乡的热爱和对美好精神家园的向往和追求,促进优秀民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同时,通过照片征集与展览,进一步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库建设。
二、举办单位
主办: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民俗文化促进会 浙江省民俗摄影协会
承办: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执行: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嘉兴市群众艺术馆
三、征集范围与内容
凡反映浙江传统民俗文化包括生产贸易民俗、衣食住行民俗、社会家庭民俗、人生仪礼民俗、生态、科技民俗、信仰民俗、岁时节令民俗、民间游乐民俗等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空间照片均在征集之列。 应征照片要求健康向上,不应有反动、黄色、迷信等内容。
四、作品要求
1.凡征集的照片收藏、自拍均可,彩色、黑白均可,要求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没有加工处理。应征者须将老照片扫描或翻拍为电子图片,每位应征者限投10幅,组照不超过6幅。不接受合成照片。
2.应征者需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照片名称、内容简介(含民俗活动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
3.为确保应征照片真实有效,获奖照片必须有原件才算有效奖,由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出示证明。
4.征集照片作者拥有照片版权,主办方享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所有入选作品均由嘉兴市非遗保护中心收藏,并向收藏者(或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5.作品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征集时间
1.截稿时间:2011年5月30日
2.投稿方式:
送稿地点:嘉兴市南湖大道1号东门 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收 (邮编:314001)
电子邮箱:zjtxzhm@163.com
联系人:祝汉明
联系电话:(0573)82535417 小沈、小王
电话:0573-82535105 qq:116321271
六、评奖与展览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应征照片内容、反映年代远近、画面质量和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等综合进行评选。
奖项设置如下:
最佳珍藏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3名,各奖30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20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500元;
优秀奖75名,各奖200元。
(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负责缴纳)
作品评奖后将举行《“岁月留痕”--浙江省民俗风情照片征集大赛展》,拟于2011年6月11日“文化遗产日”在嘉兴市群众艺术馆一楼展厅开展,并编印征集作品画册。 获三等奖以上的照片收藏者(或作者)将受邀参加第六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开幕式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