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改变生活”全国摄影大展(2011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11-05-22 阅览数:2377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办公室、《大众摄影》杂志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破解农民增收难的问题找到了有效途径,大幅度增加了农民的家庭收入,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兴林致富的热情,受到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国家林业局、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向全国广泛征集反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展示全国各地农村兴林富民后取得重大成效的作品,请拿起相机,赶快行动吧!
大展特设:
特级佳作1名 稿酬¥20000元及荣誉证书
一级佳作2名 稿酬¥10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级佳作5名 稿酬¥50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级佳作10名 稿酬¥3000元及荣誉证书
入选佳作100名 稿酬¥200元及荣誉证书
(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从稿酬中代扣代缴。)
征稿规则:
1、参展作品须是在全国范围内拍摄的关于集体林权改革、林区人民生活、林区自然风光等一切反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国农村带来的巨大改变,广大农民兴林致富后生活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前后农村、农民生活对比的摄影作品。
2、大展不允许投稿作品进行后期艺术加工。
3、照片、光盘、网络投稿均可:照片规格10英寸(长边),宽幅照片以高度5英寸为限,宽度不限,勿装裱;光盘数据文件,需附带同名文字说明;网络数据文件,要求为长边700像素,分辨率72像素/英寸的jpg文件,文件小于200k,请作者保存原文件,以备调用。参展作品和光盘一律不退稿。
4、大展欢迎投稿者将创作过程、创作感受文字附于照片背面或附带文本文件,字数在500字以内。评选同等水平图片时,优先考虑附带文字说明者。
5、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参展作品的拍摄及版权为本人唯一所有,同时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版权的法律意义。
6、每幅投稿作品背面均请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7、所有入选佳作均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8、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佳作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旅游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9、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10、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s203《大众摄影》杂志社,“林改改变生活”大展组 收;邮政编码:100005;联系电话:010-65251453;
网络投稿点击后面的地址:http://www.pop-photo.com.cn/main/bbs/articleresourcereflist.shtml?columnid=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