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临朐”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2011年10月31日)
发布时间:2011-05-22 阅览数:2432
为全面反映临朐县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展示临朐县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事业所取得的成果,展示临朐县城乡人民群众崭新的精神风貌,充分挖掘临朐县境内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进一步宣传临朐、推介临朐。《中国摄影》杂志社、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主办“今日临朐”全国摄影大展,面向全国诚征参展稿件。
一、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是反映临朐县境内的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新成就和自然风光等,必须具有能够确认取自临朐县境内的元素。
2、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20幅(组)。
3、鼓励纪录类作品,但不排除用各种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艺术类作品。
4、活动分为“工农商贸和文化教育”、“城镇新貌和自然风光”两个类别征稿、评审,请参展者投寄作品时注明参选类别。
5、本次大展只接受纸质作品投稿:
●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
●参展作品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作品参展表可从征稿启事中复印或点击www.cphoto.com.cn下载。参展表请用电脑打印,勿用手写。
●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入围作品的底片或原始数据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前述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6、所有参展作品均应为未在全国性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
7、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和临朐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公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10、部分入围的作品将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
11、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申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2、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征稿截止日期:2011年10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稿酬设置
分“工农商贸和文化教育”、“城镇新貌和自然风光”两类,
每类均设如下稿酬:
“工农商贸和文化教育”类:
典藏作品2幅 稿酬各7000元
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3000元
佳作作品6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80幅 稿酬各200元
“城镇新貌和自然风光”类:
典藏作品2幅 稿酬各7000元
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3000元
佳作作品6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80幅 稿酬各200元
1、同时颁发荣誉证书一帧,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2、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但佳作及佳作以上的作品不得重复。
六、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室,《中国摄影》杂志社“今日临朐”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邮编100005。
咨询电话:(010)65280529
联系人: 王巍(13801189047) 李晓成
七、其他
参展者在2011年5月1日—10月31日期间,可凭市级(含)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免费进入旅游景区拍摄。
大展入围作品名单和部分入围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和《中国摄影》杂志社网站上刊登。
大展期间将安排相关摄影活动,具体请参见《中国摄影》杂志社网站www.cphoto.com.cn
“今日临朐”全国摄影大展参展表: file20110522184639he6t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