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全球旅游摄影大展(2011年11月25日)
发布时间:2011-09-14 阅览数:2787
一、参赛资格
大赛对所有人开放,不受任何职业、年龄、国籍、所在区域的限制。
二、截止日期
·大赛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
·官方网站将在2011年11月25日24点以后关闭报名和作品提交通道。
三、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必须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提交。
·经主办方通知后,入围作品以光碟方式发送给主办方。
四、参赛费用
2011全球旅游摄影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参赛费用。
五、奖项及数量
大赛产生奖项如下: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2名
三等奖 3名
优秀奖 10名
网络人气奖 3名
具体奖项及奖金请参阅大赛官方网站
六、作品数量
·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组图,数量5—10张。
·每个参赛者只能提供一套参赛作品。
七、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用心旅行,影藏世界之美”。
·参赛作品必须为2年内拍摄,曾经在国内外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
·参赛作品格式必须为jpg格式。
·参赛作品尺寸:长边不小于25厘米,分辨率为72dpi。
·决赛作品尺寸:长边不小于25厘米,分辨率为300dpi。
·本次大赛只接受胶片相机、数码相机、500像素以上手机拍摄的作品。
·作品命名规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时间事件简述.jpg。
·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或彩色作品。
·作品后附带一篇300字以上的游记,内容为旅游目的地介绍、旅途故事、拍摄环境介绍、拍摄细节等。
八、作品的数码修改
·参赛作品可接受的数码修改为:尺寸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平衡调整。
·不接受hdr作品和拼接作品。
九、作品评选
·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接受公开投票。
·网上投票产生30个入围作品。
·入围作品由评委团集中进行评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网络人气奖根据网络推荐链接数评选出。
十、作品的版权与使用
·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将作品用于展览、画册、视频等相关制作,并不再支付稿酬。
·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作赞助商的广告用途,并不再支付稿酬。
·部分入选作品将刊登在《摄影旅游》《摄影之友》杂志上。
十一、获奖名单公布
·获奖者名单将在12月份公布在2011全球旅游摄影大赛官方网站上。
·获奖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或赞助商的宣传活动,并同意使用其肖像和作品。
十二、总则
参赛者必须接受以上参赛规则。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程。凡不符合规程的参赛者和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详细介绍及参赛页面:http://special.fotomen.cn/2011t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