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喀左杯“秧歌舞中华”全国摄影大展(2012年3月15日)
发布时间:2011-11-16 阅览数:3639
“民间盛典秧歌老,锣鼓欢声舞步轻。” 秧歌历史悠久,是我国民间独具一格的集体歌舞艺术,也是劳动人民长期艺术实践的一项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它集歌、舞、戏于一体,蕴含着大量的生活习俗、风土人情、审美情趣、历史信息等,对研究民间舞蹈、民歌以及中国民间大秧歌各流派、体系的滋生、演变和发展等,都具有较高的保护、研究价值。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简称“喀左”)地处大辽西,山川秀美,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十多万年前的“鸽子洞古人类生活遗址”,绽放中华民族文化曙光的“东山嘴原始人祭祀遗址”都坐落在这里,这里还是“喀左·中国暴龙”发现地。喀左秧歌表演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每年正月,农民自发组成秧歌队,举办秧歌表演,已成为当地的一种习俗。喀左秧歌豪爽、欢快、喜庆、热烈,具有浓厚的民族和地方色彩,是我国东北地区较具典型性的民间文化珍宝。
为了汇聚全国秧歌艺术精华,传承经典,推陈出新,充分展示各地悠久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独特魅力,推动充满中国元素、中国气派、中国特色的秧歌艺术的发展,促进秧歌文化走进千家万户,走向全国各地,闪耀世界舞台,打造弘扬民族文化、彰显民生和谐的秧歌盛宴,特举办辽宁喀左杯“秧歌舞中华”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积极投稿。
主办单位:辽宁喀左杯“秧歌舞中华”
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
中国摄影报社
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喀左杯“秧歌舞中华”
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喀左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辽宁省朝阳市摄影家协会
喀左县民间文艺家协会
官方网站:腾讯网图片频道(
http://pp.qq.com;)
■ 征集主题
1.喀左风情主题:反映辽宁省喀左秧歌文化及喀左县境内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摄影作品。
2.中华秧歌主题:面向全国,不分地域,征集一切与秧歌有关的,体现我国“南文、北武、东雅、西俗”等中华秧歌特色的摄影作品。
■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12幅入展作品,包括:
金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2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6幅 稿酬各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 稿酬各500元
其中,至少有1幅金质收藏作品取材于“喀左风情”主题;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拍摄地点不限。
3.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辽宁喀左杯全国秧歌摄影大展”注册(
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选结束后,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 投稿地址
1、光盘投稿地址:
北京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辽宁喀左杯“秧歌舞中华”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传真:010-65251661
联系人:周平林 张晓娄
2、网络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辽宁喀左秧歌摄影大展”(
http://p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