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屆中国香港大众摄影会國際攝影沙龍 (2009年5月17日)
发布时间:2009-04-19 阅览数:3213
中国香港大眾攝影會主辦之第三十九屆香港國際攝影沙龍將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七月三日在香港大會堂高座展覽館舉行,並邀請世界各地人仕參加。
一、本沙龍設有三個組別,每人可參加其中一組或多組,但每組最多提交四張作品。除曾入選本會所舉辦之國際沙龍作品,所有任何題材照片或幻燈片(除可能引起他人不安及不雅的作品外)均可參加。同樣或相似之作品不可參加同一屆沙龍的其他組別。如作品曾入選本會之前的沙龍或與其相似之作品,均會不被接受。
二、所有交來之作品,本會將盡力小心處理,但不論任何原因所產生之意外,至令作品損毀或遺失,本會將不需負任何賠償責任。
三、凡參加者均屬同意接受本會擁有刊登任何參賽作品的權利,而不需給與作者任何報酬、索酬等。
四、所有海外參加者,不論參加黑白照片組,彩色照片組,每組需繳交參加費現金美金十五元,中國參加者需繳交人民幣一百元。彩色幻燈片組之參加費為現金美金十元,中國參加者需繳交人民幣八十元,所有沒有繳交足夠參加費用之作品,本會將不會給予評選,轉交或退回。若海外參加者限於國家法例而未能繳付現金參加者,則需每組各繳交國際郵券四十張。本港及澳門之參加者,每組需繳付參加費港幣八十元,而本會將不負責寄回參加之作品。
五、本沙龍遵守 國際影藝聯盟(fiap)及美國攝影學會(psa)所訂之條例辦理,全部入選作品皆列入 美國攝影學會“名家與星標”統計。
六、凡繳足參加費者,不論入選與否,均可免費獲贈精美沙龍目錄一本,如需額外之沙龍目錄,每本美金二十元(平郵寄出)。
七、本會之合格會員,均可免費參加。但海外會員需繳交美金六圓作為回郵費,否則本會將不負責寄回參加之作品。
*參加費 : 所有私人支票、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將不于接受*
所 有 參 加 者 須 同 意 遵 守 以 下 規 則
*黑白、彩色照片組*
一、每組最多只可繳交四張不超過40厘米乘50厘米(十六吋乘二十吋)及不少於28厘米乘35厘米(十一吋乘十四吋)之黑白或彩色照片。港澳參加之作品須裱以40厘米乘50厘米(十六吋乘二十吋)之裱咭,而海外參加之作品則不可裝裱,該等作品於入選展覽時,本會將代為裝裱。
二、黑白照片的定義:是指從白色、淺灰、深灰而至黑色,是由灰階影像變化而成的完全單一顏色作品(包含該顏色由最淺而至最深),亦被承認為黑白(單一顏色)的組別。黑白作品(單一顏色)如經過部份修改而達至增加一種或以上的顏色,將被認定為彩色作品組別。
三、由於香港郵政所規例所規定,所有『印刷品』之包裹,其體積之長度,闊度及厚度之總和不可超過九十厘米;重量不可超過兩公斤,故所有超過上述『印刷品』標準限額之作品,除非預付額外之『包裹』平郵郵費美金三十元,否則本會將不負責退回該等作品。
四、每張參加之照片均須於照片背面書上題名,作者姓名及地址。除裝裱外,所有參加之作品均需完全為參加者本人製作之作品。
五、黑白照片及彩色照片須分別填寫參加表格,並繳交二個組別的參加費。
*彩色幻燈片組*
一、每人最多只可繳交幻燈片四張。尺吋只限5厘米乘5厘米(二吋乘二吋)之標準尺吋。每張幻燈片必須書上題名,作者姓名及地址,同時需於每張幻燈片之左下角設一記號。
、幻燈片可連同參加費及參加表格用掛號投寄,但切勿放於參加照片之郵包內寄出。
三、幻燈片組將接受以畫意或創作手法為題材之作品,所有於參加表格上畫上『c』字記號之創作類之幻燈片將會分別評選,最佳之創作組幻燈片將可獲得創作金牌一面,一切有創作性、實驗性、幻想性及超離現實之作品(包括電腦製作之影像),皆可稱為創作類幻燈片,獲得創作金牌之作品,將不會獲其它獎項。
*獎項
* 本會獎 :每組設金像一座、銀像二座、銅像三座、銀章六面及銅章六面。另設全套最佳照片獎及會員最佳作品獎。
*psa 獎 :金牌四面,指定獎予本屆沙龍之全場最佳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彩色幻燈片,創作類幻燈片。
*fiap獎 :每組設金、銀、銅牌各一面及優異獎帶六條。
申請本會『榮譽展覽者』名銜(hon.ehkcc)
由第十屆(1980年)起,參加者在每一組內連續三屆、每屆入選照片或幻燈片三張或以上者,經書面申請後,由本會頒發『榮譽展覽者』名銜(hon.ehkcc)並發給証書(海外申請者需交美金六元作郵寄証書的費用),可永遠免費參加本會舉辦之國際攝影沙龍。但每位海外參加者需繳交美金六元作為作品回郵費,否則本會將不負責寄回參加之作品。
港澳參加作品請交往:八月照相館──九龍油麻地上海街322號地下c鋪(油麻地地鐵站c出口.公園仔)
好世界影音有限公司──香港中環機利文新街8號地下
中國作者請將作品寄往本會信箱: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0657號–沙龍主席收
注: 为方便广大影友,凡在尚图坊影像艺术工作室制作打印本次参赛作品的,尚图坊可集中代理参赛作品邮寄(邮费按实际分摊)。详情咨询:0576-88808528;qq:852648559、36475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