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电力职工摄影大展(2012年8月15日)
发布时间:2012-04-02 阅览数:32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电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第一届全国电力职工摄影大展。大展以“颂扬成就、展示风貌、提升艺术、繁荣文化”为主旨,利用摄影这个当代最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充分展示中国电力事业发展,特别是电力体制改革10周年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全国广大电力职工奋发进取、艰苦创业、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诚邀全国广大电力职工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文协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国摄影报社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能源摄影协会
组委会
主任:
刘 琦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副主任:
李前光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秘书长
郝卫平 国家能源局机关党委成员
电力司副司长,局直属机关工会主席
王志轩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员:
史高社 国家电网公司工会副主席
吕 志 南方电网公司工会副主席
秦 学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工委副主任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王万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委副主任
工会工作部主任
陈乃灼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委常务副主任
冯海鹏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委副主任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徐祖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委副主任
秘书处
秘书长:
沈维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办公厅主任,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秘书长:
蔡建平 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曾星明 中国摄影报社总编辑
张海洋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外联部主任
张晓京 中国电力文学艺术协会秘书长,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成员:
唐 坚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方焕然 中国摄影报社副社长
吴 力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官方网站:
《中电摄影》(
http://zdsy.zjphoto.org;)
征稿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征集主题
作品分为艺术类和纪录类。
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自然环境、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鼓励和提倡具有艺术性的电力题材摄影作品,作品可使用传统暗房加工或数字特技制作。
纪录类:指表现电力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成就、事迹、人物、场景等题材为主的作品。重点为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电力体制改革十年来电力事业的发展历程和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成就的作品。本类照片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艺术类
金质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作品100—12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纪录类
金质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作品50-8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大展组委会给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征稿细则
1. 面向全国电力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征集摄影作品。
2. 参展作品数量不限,作者可依据作品性质,选择艺术类或纪录类。同一作品不得同时选送不同类别。
3. 作品体裁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艺术类只收单幅作品,纪录类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
4. 作品按要求填写《第一届全国电力职工摄影大展作品表》,表格中“工作单位”一项须如实填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表格下载
http://zdsy.zjphoto.org;)
5. 投稿方式:
稿件要求:投寄纸质作品同时应投送与纸质作品画面相同的电子文件,文件应大于5m,通过光盘、邮箱或者qq传送。
(1)纸质作品规格: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品背后附粘填写好的参赛表。
(2)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录类作品发生异议时,主办单位有权调用作品原始文件。中国摄影报、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网、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 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对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 谢绝评委会成员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对所报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违背纪录摄影原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0. 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 本征稿启事未经事宜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83号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
第一届全国电力职工摄影大展办公室收(邮编310005)
电话:0571—86669673 0571—86669923 0571—86669930
投稿邮箱:100571583@qq.com
投稿qq: 100571583 大展交流群qq:174845353
联系人:吴先生、周先生、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