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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截止2012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12-04-15  阅览数:3032
  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览,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每两年一届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全省级摄影展览。

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推出新人和新作。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 征稿规则
  1.户籍在浙江或在浙江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展览分为纪实、艺术、商业三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每类投稿每位作者不得超过10幅,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组)别。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除商业类以外,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组照作品每组限4-6幅,作者应排列顺序。
  5. 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投稿方式:本次省展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纸质作品请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方式投送参评。
  (1)网络投稿:
  参评者须在浙江摄影网(www.zjphoto.org)“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专区上传作品。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尺寸为长边在800-1200像素之间,作品须注明参评标题,组照除注明组照标题外,还应对每幅作品进行必要的说明,参评青年组作者应在个人资料中注明真实年龄。
  (2)邮寄光盘、u盘:
  参评者可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不接收纸质照片)。投送内容包括:参评作品(jpg格式,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序号-所在市”)、作品说明(word格式)、作者个人资料《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览参评表》)。
  邮寄地址: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文联综合大楼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0571-87020617
  邮编:310006(信封上请注明第十四届省展作品)
  截稿日期:2012年8月31日(以收到邮件为准)
  评选日期:2012年9月
  展览时间、地点:2012年11月杭州浙江美术馆
  7. 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 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 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0. 凡选送作品申请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作品入选设置
  1. 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200幅(组)。
  设:金奖作品5幅(艺术、纪实类各2名,商业类1名);
  银奖作品11幅(艺术、纪实类各4名,商业类3名);
  铜奖作品17幅(艺术、纪实类各6名,商业类5名)。
  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组)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2.“青年组”,拟入选作品50幅(组)。
  设:金奖作品1幅;
  银奖作品3幅;
  铜奖作品5幅。
  为鼓励新人特设“青年组”,凡投送本组的参展者,年龄须在14至28周岁,即1984至1998年期间出生。作者须在申报中如实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本组作者只限年龄,对参展作品不限类别。
  2. 评委推荐: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
  3. 设优秀组织工作奖: 5个(市级3个、县级2个)。
  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
  三、类别(组)释义
  1. 纪实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 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 商业类: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四、其他说明
  1. 署名说明: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2. 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以上的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3. 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浙江摄影网、《浙江摄影报》上公布。
  4. 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牌、证书和收录本人作品的精美画册一本。
  5. 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组委会对本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省第十四届摄影艺术展览申请参评表 file201204151443136tcfz.docx (下载地址:zjphoto.org)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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