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生态林业杯”摄影比赛(截止2012年5月10日)
发布时间:2012-04-15 阅览数:2476
我县地处浙江西南部,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县。全境山岭连绵,群峰起伏,山清水秀,生态优美,森林覆盖率高达86%,主峰百山祖海拔1856.7米,为江浙第二高峰。这里是瓯江、闽江、赛江的发源地,素有“水流两省达三江”之说。2004年,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卫星遥感数据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数据,从生物丰度、植被覆盖、水网密度、土地退化、污染负荷五个方面,计算出全国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并进行排序,庆元县在全国2348个县(市、区)中名列第一,成为名符其实的“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为展示“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建设成果,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生态庆元” 建设,结合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万园杯”生态浙江摄影作品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庆元县“生态林业杯”摄影比赛,现将摄影比赛有关征稿通知如下:
一、 摄影比赛主题
围绕“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的元素,突出生态林业建设成就,通过独特的摄影视角,聚焦庆元的自然风光,反映庆元人民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培育森林生态文化,加快构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的成就,展现庆元森林建设、生态保护、森林旅游、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生动画面;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景象给人们的警示和思考。参赛作品须在庆元县境内拍摄。
二、主办单位
庆元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元县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细则
1、本次比赛作品以彩色照片形式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选送作品幅数不限。作品必须注明标题(限50字以内),同时在作品说明中注明拍摄要点,包括拍摄地点、时间、使用器材型号等(限500字以内)。个人资料请勿填写在图片说明中。
2、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组照在6幅以内,按一幅计,用透明胶连接。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不得装裱),背后标贴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4、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件2mb以上,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5、参加对象为庆元县内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6、参展作品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凡入选参展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8、截稿日间:2012年5月10日止。
四、评奖有关事宜
1.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各 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2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
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庆元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2.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和摄影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并对获奖者及作品进行颁奖。
3.入选作品展示
获奖或入选作品将选送参加浙江省“万园杯”生态浙江摄影比赛。
五、作品寄送地址:
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濛洲街132号 庆元县文联,邮编:323800
联系电话:0578—6055067
联系人:郑承春
庆元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元县摄影家协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