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奥林匹克城市国际摄影大展(截止2012年5月31日)
发布时间:2012-05-12 阅览数:2482
2012年,全世界迎来了又一个奥运年。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实现了中国人的百年梦想,也让北京走上了通往世界城市的大道。北京市政府于每年8月8日奥运周年纪念日举办的“北京奥运城市体育文化节”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巩固奥运成果、展现北京城市面貌的重要宣传平台。为进一步推动北京作为奥林匹克世界城市的文化影响力,我们将配合今年的“北京奥运城市体育文化节”,举办“2012北京奥林匹克城市国际摄影大展”,希望借助影像文化交流,带动国内外对奥运城市的关注度,并在2012伦敦奥运会举行之即,再掀奥运文化之热潮。
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积极投稿。
主办单位:北京奥运城市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出版社
官方网站: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http://www.cpanet.cn )
腾讯网图片频道(
http://pp.qq.com )
■ 征集主题
1.反映北京奥运会期间,开闭幕式、各项赛事及庆祝活动盛况的摄影作品;
2.反映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及国内各省市地区举办的与奥运相关的各类活动的摄影作品;
3.反映北京奥运场馆前期建设、后期综合开发利用及举办各类活动,奥运社区各类活动的摄影作品;
4.反映北京奥运会后,北京作为国际化奥运中心城市的风貌及民众体育健身生活的摄影作品;
5.反映北京奥运会后,北京市民弘扬奥运精神、传播奥运理念,体现人文奥运和谐发展思想的摄影作品;
6.奥运影像故事专题,与践行“北京精神”相结合,将北京奥运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以图文并茂形式表现的摄影作品。
■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08幅入展作品,包括: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2万元(要求是与践行“北京精神”活动相结合的摄影作品)
金质收藏作品1幅 稿酬2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4幅 稿酬各5千元
优秀作品 100幅 稿酬各5佰元
其中,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按征稿范围要求,鼓励新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拍摄地点不限。
3.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8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8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
凡参与上述投稿的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对于投稿作品,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光盘、网络投稿,限每人单张图片投10张,组照投5组,每组4-10张。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如使用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分辨率不小于250dpi,文件不小于50m。)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选结束后,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腾讯网图片频道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中国摄影家协会专家、北京奥运城市发展基金会领导进行评选。
■ 投稿地址
1.光盘投稿地址:
北京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2012北京奥林匹克城市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传真:010-65283927
联系人:魏长水 李丽丽
2.网络投稿网址: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腾讯网图片频道2012北京奥林匹克城市摄影大展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