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届“大美达茂”民族风情摄影展(截止2012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12-06-21 阅览数:3073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号召,进一步弘扬内蒙古民族文化,加强达茂联合旗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为了迎接达茂联合旗60周年庆典,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员会、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中国首届“大美达茂”民族风情摄影展。旨在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以摄影的艺术形式,及一系列的推介宣传、交流互动,充分展示达茂联合旗旅游、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无限魅力,以提高达茂联合旗在海内外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投资者来达茂联合旗旅游、投资。以增进各方友谊,达到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目的。
一、主办单位: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员会、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明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文化教育委员会、达茂联合旗旗委宣传部、达茂联合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局、《大众摄影》杂志社
二、参展范围
本次大展面向海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
三、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必须是反映达茂联合旗境内优美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丰富的矿产资源的摄影作品,符合大展主题,表现手法不限。
2、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12张(以胶带从背面按顺序相连)。不收负片、反转片,普通照片一律要求放至10英寸,方幅作品放至8×8英寸,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做任何装裱。每幅作品背面均要求粘贴参展作品登记表,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
同时也征集以往拍摄达茂联合旗的作品,年份,内容,季节不限。
3、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但每位参展者在被公布或告知作品入选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单位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活动宣传。其中包括择优选登在《大众摄影》,编印画册、展览以及其他非商业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
4、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举办方不承担因投稿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本次活动入选以上级别者在接到通知后须提供照片原始电子文件,以便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
6、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举办方代扣代缴;
7、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8、举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
四、投稿方式
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203室《大众摄影》杂志社“大美达茂”民族风情摄影展办公室;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65251453
网上投稿:www.pop-photo.com.cn 大众摄影网投稿专区
五、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截稿(寄到日)。
六、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1幅,稿酬:3万元
银质收藏10幅,每幅稿酬:1万元
铜质收藏18幅,每幅稿酬:5000元
优秀作品80幅,每幅稿酬:1000元
以上作品均同时颁发收藏证书(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民族风情活动一览表
file20120621125008wa5bd.doc 欢迎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实地采风创作,但鉴于主办方人力有限,除特邀外,未经报名确认的采风拍摄行为均为自发,主办方不负责接待,民俗活动报名请登录大众摄影网站。因采风创作涉及相关事宜概由作者本人承担。
八、附则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