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武隆"中国风景名胜摄影精品展(截止2012年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12-06-29 阅览数:2931
为纪念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三十周年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签署四十周年,展示我国独特而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促进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和“印象·武隆”中国风景名胜摄影精品展组委会特主办“印象·武隆” 中国风景名胜摄影精品展活动。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风景名胜区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印象·武隆” 中国风景名胜摄影精品展组委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县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
官方网站:腾讯网图片频道(
http://pp.qq.com)
推广网站:风景网(
http://www.fengjing.com)
中国重庆武隆网
http://www.cqwulong.cn/ 武隆旅游网
http://www.wlkst.com/ 征集内容
反映我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以及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地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和所在地的民俗风情、社区文化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反映重庆市武隆县境内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人文景观、生物生态和旅游节会活动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2年6月26日至10月1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 5幅 稿酬各1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10幅 稿酬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20幅 稿酬各3000元
优秀作品 150—200幅 “印象·武隆”演出门票3张(价格238元/张)
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中至少有10幅须取材于重庆市武隆县境内。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谢绝已入选历届由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主办摄影展的作品。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风景名胜区工作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须取材于我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和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地或者重庆市武隆县境内。谢绝组照。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印象武隆风景名胜影展”注册(
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国摄影报、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5、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6、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7、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光盘投稿地址:
北京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印象·武隆”中国风景名胜摄影精品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010—65256993
联系人:王亚李思东
2、网络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摄影大展专区“印象武隆风景名胜影展”(
http://p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