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杯”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2009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09-07-12 阅览数:2871
为推动和繁荣体育摄影作品创作,展现十运会以来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的成果,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定于2009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举办期间,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佳能杯”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览。
该展览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主办,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中国体育摄影学会和山东省摄影家协会承办。现在向全国征集作品,欢迎广大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选送作品。
一、 作品要求:
1、凡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含十运会)以来,能够真实反映国内外竞技体育、全民健身活动,充分体现“和谐中国,全民全运”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选送 。
2、体育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数量不限,在其他摄影展或比赛中获奖与否不限。
3、所有作品均须报送电子文件(刻成光盘),并制作成10英寸照片,方片为8英寸,请勿装裱。不收反转片,勿寄底片。谢绝电脑合成制作的照片。
4、请将作品标题、简要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在照片的背面和电子文件之中。报送作品一律不退稿。
5、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
二、作品评选:
1、十一运会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2、组委会将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奖品和证书,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证书。
3、本展览设一等奖3名,各奖佳能数码单反相机eos 1d markiii一部;二等奖6名,各奖佳能数码单反相机eos 50d一部;三等奖9名,各奖佳能数码单反相机eos 1000d一部;佳作奖50名,各奖喷墨照片打印机ip1180一台;入选作品330幅,各赠送《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览作品集》一册。
4、“佳能杯”第十一届全国体育摄影展将于2009年10月在济南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
三、作品使用
本次全国体育摄影展主办方可以将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用于展览、结集出版、并在与展览有关的出版物、媒体宣传等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作品者视作同意上述约定。自展览开幕半年时间内,佳能公司可以在有关宣传推荐活动中使用本次展览获奖作品并按照有关规定付给报酬。
四、报送方式:
来稿请寄:济南市经六路117号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田凤仙 贾虹荀收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6057281 86059026
未尽事项,由十一运会新闻宣传部负责解释,电话:0531-661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