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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出台重奖参评24届国展办法(转载)
发布时间:2012-11-23  阅览数:3037
11月21日,重庆市摄协在重庆摄协网、《重庆摄影家》报及短信平台上公布了重奖本市会员参评全国2012年(24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简称:国展)获奖作品的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一、对金质收藏奖获得者奖励3万元;银质收藏奖获得者奖励2万元;铜质收藏奖获得者奖励1万元;优秀作品每幅/组奖励1000元。二、按照“2013年度优秀组织工作奖”加分规则,对集体投稿成绩优秀的前5名团体会员单位,市摄协各奖励2000元。三、要求各基层协会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摄协奖励办法另行给予奖励。

《办法》同时出台了《“2013年度优秀组织工作奖”加分规则》、《“2013年度十大摄影家”加分规则》:

《“2013年度优秀组织工作奖”加分规则》

1、参评对象:


组织作者向24届国展集体投稿的市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

2、评选办法:
 
采取积分制,在原有评选标准基础上单独设表加分,按该表总分的60%纳入到“2013年度优秀组织工作奖”的评选中。参评资格以各团体会员单位集体上送登记造册的名单为准。

3、加分办法: 

    集体来稿作品,每幅(组)积1分;
 
    获得优秀作品,每幅(组)积10分;
 
    获得评委推荐作品,每幅(组)积20分;

    获得铜质收藏作品,每幅(组)积20分;
 
    获得银质收藏作品,每幅(组)积50分;
 
    获得金质收藏作品,每幅(组)积100分。
 
《“2013年度十大摄影家”加分规则》

1、参评对象:

积极向市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或自行向市摄协投稿参加24届国展的市摄协会员。
 
2、加分资格:

以各团体会员单位集体上送市摄协登记造册的名单为准。找不到“组织”(没有参加其他团体会员)的市摄协会员可直接按国展送评要求将作品交送市摄协以登记名单为准。

3、加分办法(在十大摄影家评选规则基础上):

    凡登记作品,获得优秀作品,每幅(组)加10分;

    获得评委推荐作品,每幅(组)加20分;

    获得金质、银质、铜质收藏作品,为当然的重庆年度“十大摄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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