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曹娥江 生态休闲地”摄影大赛(截止2013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13-04-11 阅览数:2431
为实现上虞“打造长三角地区著名休闲旅游目的地”的总体目标,整合上虞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提升上虞四季仙果休闲旅游品牌,努力把曹娥江旅游度假区建设成为长三角最具山水田园生态特色的休闲度假目的地,特举办“美丽曹娥江 生态休闲地”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浙江省上虞曹娥江旅游度假区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浙江雅图传媒环艺有限公司 浙江旅游文化传播中心
二、参赛对象
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三、拍摄内容及范围
上虞皂李湖、白马湖、东西泊、小越湖、龙山、兰芎山等秀美壮丽的自然、山水田园风光;
曹娥景区、祝家庄景区、东山景区、桃花源、春晖名人园、覆卮山景区等旅游自然风光和覆卮山樱桃、二都杨梅、野藤葡萄、舜阳猕猴桃等四季仙果。
四、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参赛作品统一为10寸(组照4—8张,按序排列粘贴)。作品一律采用10寸照片加原数据(光盘或传至组委会邮箱:2230518002@qq.com)的投稿形式。
2、所有参赛作品须在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原数据用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为文件名。照片用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文件数据量每幅不小于5M。
3、作品可作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照片(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原稿。
4、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以投寄邮戳为准)。10月 15日在浙江摄影家协会等网站公布评奖结果。
5、作品投寄地址:浙江省上虞市人民中路323号,浙江雅图传媒环艺有限公司 邮编:312300
联系人:张宇杰 电话:0575-82029188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每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入选奖100名,每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摄影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和推荐有关媒体登载,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品作为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协办、承办单位无关。
3、获奖者的个人所得税由作者本人负责交纳,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美丽曹娥江 生态休闲地”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