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国土杯”摄影比赛(截止2013年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13-04-11 阅览数:4424
为了进一步宣传“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全社会对土地国情国策的了解,树立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在全市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与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台州市首届“国土杯”摄影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摄影协会
二、征稿形式:
诚邀台州市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走进台州大地,用手中的镜头记录台州国土工作精彩纷呈的瞬间,展示历年来台州市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成果。
三、截稿日期:2013年11月20日(以作品送、寄到日期为准)。
四、比赛内容:
所有反映台州市国土资源工作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以下六个专题为重点拍摄内容:土地整治、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耕地保护与国土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房改造与村镇建设、五型机关与国土队伍建设。
五、作品评选:
评选时间为2013年11月下旬。作品评选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届时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体评审。
六、奖项设置:
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设:
一等奖1幅(组),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幅(组),各奖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幅(组),各奖奖金1500元。
入选奖80幅(组),各奖奖金300元。
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得入选奖的作品数量不限。个人所得税自理。
七、比赛规则:
1、所有专业摄影者及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要求主题明确,立意新颖,构思巧妙,格调高雅,积极健康,富有时代精神,努力弘扬正气。
3、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风格、体裁不限,数量不限。但取材地域仅限于台州市范围内,题材仅限于台州的国土资源工作内容(摄影作品是否属于反映国土资源工作内容的,由台州市国土资源摄影协会界定)。
4、作品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边不得超过10英寸),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英寸(515平方厘米)。不得装裱。组照每组限4-6张,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相粘连,不得平面粘贴于一张铅画纸上,也不得用数码输出于同一张大相纸上。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允许置于作品下方或相纸留白处。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5、必须为纪实类作品。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接收经电脑合成的作品。照片仅可作色阶、亮度、对比度、锐度、色饱和度等适度的调整,不得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仅可作暇痴修正。
6、作品背面必须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邮编、联系地址、拍摄地点(很重要,至少要具体到镇名,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农房改造类作品必须具体到村名,否则视为无效作品)。若作品属于前述的六大专题作品,作者必须在背面注明属于哪一个专题作品,否则,主办方有权将其归到其他类。
7、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8、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须提供不小于3M(JPEG格式)的电子文件(底片拍摄的请扫描)。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9、对本次比赛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不限于宣传、展览以及出版等的无偿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10、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11、凡投稿的作者即被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之所有规则。
12、本次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八、投稿地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国土局4楼)
收件人:丁琳
邮编: 318000
电话: 88511316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