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截止2013年7月1日)
发布时间:2013-04-22 阅览数:4411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推动台州群众摄影艺术创作, 挖掘和培育摄影人才,打造覆盖我市的群众摄影活动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第三届视觉艺术大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台州市文化馆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三门县文化馆
二、作品征集对象
台州市内的摄影爱好者。
三、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为未参加过历届省级展览的新作。
2.参赛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内容要求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参展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3.作品规格为10英寸,黑白、彩色、单幅、组照(要求组合在一幅画面里)均可。作品无需装裱,作品背面需粘贴《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参展表》,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投稿时需同时递交电子版,每张图大小原则不低于3M。
4.参展作品由各县(市、区)文化部门负责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幅,相同作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3幅。报送时需附电子文档光盘(参展作品、送件清单)一份。
5.市直摄影爱好者的作品可直接寄送台州市文化馆。
五、作品选拔和评奖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奖,确定参展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
六、送件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台州市广场中路58号台州市文化馆223室
邮编:318000
联系人:杨萍,电话:88520917,13515869241。
附件:1、《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送件清单》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送件清单.doc
2、《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参展表》2013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参展表.doc
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