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美丽的中国”全国风光摄影大展征稿(2009年9月20日)
发布时间:2009-09-15 阅览数:2883
已经举办了三届的“美丽的中国”全国风光摄影艺术大展获得巨大成功,给中国摄影人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连续4年的举办,也使“美丽的中国”这个品牌成为摄影界有影响力的全国风光摄影大展。几年来,不仅投稿人数与投搞数量连年剧增,而且参展人员也覆盖了更多的阶层。多年来《中国摄影》的品牌摄影活动---“美丽的中国”不断受到来至各个人群的赞扬。 2009年,第四届“美丽的中国”全国风光摄影艺术大展继续举办,欢迎全国摄影工作者与爱好者积极参加。
一、展览时间:2009年10月
展览地点:中国宁波
二、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稿件主题和入选数量
中国各地美丽的自然风光、城市风光、旅游风光,入选作品数量为100幅。
四、征稿细则:
1、送展的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2、每位作者送选作品数量不超过20幅,参展作品一律放大至10英寸照片,方片要求为8x8英寸,作品请勿装裱,谢绝组照。每位作者需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可在《中国摄影》网站下载,此表复制有效。
3、大展设经典收藏作品10幅,主办方将向作者支付稿费,每幅支付稿费5000元人民币。优秀作品20幅,每幅支付稿费1000元人民币。入选作品70幅,每幅支付稿费200元人民币。每位作者可以多幅入选。(稿费为税前金额)
4、最终评选出的入展作品将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上,并向所有入选者颁发由《中国摄影》签发的入展证书。
5、本大展不接收经过后期合成处理、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的作品。
6、本大展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7、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杂志、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己负责。
五、截稿时间:2009年9月2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六、评选日期:2009年10月,由知名摄影家共同组成的专家评委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寄稿地址: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杂志社“美丽的中国”组委会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咨询:《中国摄影》杂志社 (010)85114601 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