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昆明建设成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09年12月20日)
发布时间:2009-11-20 阅览数:2795
您生活在昆明吗?您曾来过昆明吗?如果是,欢迎您参加“新昆明建设成就”摄影大赛,用图片展示您记录下的活力昆明。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反映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新昆明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即日起,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市文联、昆明日报社、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以“活力昆明”为主题的“新昆明建设成就”摄影大赛,大赛面向国内专业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一、作品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以“活力昆明”为主题,摄影作品要聚焦现代新昆明建设中的城市变迁、百姓生活改善、城市道路改造、滇池治理暨入滇36条河道治理、招商引资、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文明、城中村改造、工业突破等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原则上以新或旧对比的组照为主,特别欢迎优秀单幅照片。每幅照片需附加文字说明。
2、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品牌和型号的相机和胶卷,不收数码后期改变原素材的照片,照片只能做密度、反差、饱和度的调整。
3、参赛作品为10英寸照片(宽幅高度为7英寸),单幅、组照(4幅以内为一组)均可,如投稿作品尺寸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稿数量不限,请勿装裱。
4、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相关活动的使用权,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cd、专题影视节目、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6、参赛作品凡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作品入选或获奖后,作者应在接到通知的5日内,及时送交作品光盘,逾期未交者,视为弃权。
8、本次大赛欢迎新闻媒体摄影记者参赛,已在报刊上刊登过的新闻摄影作品,同样具有参赛权。
三、征文评选及奖金
大赛截稿后,“活力昆明”大型宣传活动组委会将组成由全国及省市摄影家及有关领导参与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选。评选出的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本次摄影大赛设特等奖一名,奖金20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1000元;鼓励奖80名,奖金300元。
四、送交作品截稿时间
“新昆明建设成就”摄影大赛即日开始,至12月20日截稿。
评审结束后,“活力昆明”大型宣传活动组委会将于2010年1月举办“新昆明建设成就”大型图片展,展出本次大奖赛的优秀摄影作品。优秀作品还将制作成摄影画册。
五、来稿地址
昆明市环城南路681号昆明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0871-4144665
邮编:65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