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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赛事 - 国内影赛
2009“感受丽水”全国摄影系列大赛作品征集启事(2009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2009-11-20  阅览数:2884
    为更好地反映丽水,展示丽水,增加吸引力,凝聚人气,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与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将共同举办“中国电信天翼杯”2009“感受丽水”全国摄影系列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
    人民摄影报社
    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
    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丽水信息港
    淘洗坊
三、大赛主题
本次系列大赛分为三个主题分别展开:
    a组: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反映丽水自然风光、风土民情、历史古迹,丽水人的精神面貌以及“中国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9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的各项重大活动。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9年l1月28日至12月2日摄影文化节举办期间拍摄,参赛对象仅限于丽水籍以外的外地作者。
    b组:电信天翼杯“189 我的家园”网络摄影大赛,以“我的家园”为主题,回顾建国60年来丽水日新月异变化的点点滴滴,利用相机全方位、多角度回忆、记录、展现丽水变化的日新月异;激发公众热爱生活、热爱家园的情感。参赛作品允许近年来在丽水拍摄的作品,作品必须以网上提交的形式参加,参赛对象不限。
    c组:电信天翼3g杯“欧陆风情·魅力青田”全国摄影大赛,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反映侨乡青田别具欧陆风情的城市景观、秀丽的山水风光和青田人的精神风貌为主题。参赛作品须在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20日之间在青田境内拍摄;参赛对象不限。
三、参赛规则
a组:
(1)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为10寸照片,勿装裱。作品背后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标题、地址、联系电话等。参展作品拒绝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9年l1月28日至12月1日之间拍摄;参赛对象仅限于丽水籍以外的外地作者。
(3)收稿时间:截止2009年12月2日上午08:00 ,送稿地点:现代广场大酒店摄影文化节会务组。
(4)奖项设置
1、金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
2、银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3、铜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4、优秀奖5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者,除奖金外,颁发获奖证书。各项奖金的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领奖时需凭身份证领取。
b组:
(1) 参赛对象不限,允许作品为近年拍摄,但必须在丽水市内拍摄,符合“189我的家园”主题,彩色黑白均可;不收组照。为鼓励新作,凡已在市级以上各类影赛中获奖作品拒绝参赛。每人投稿数量限为30幅;本次活动仅限网络投稿。
(2)所有参赛作品须在[2009电信天翼“189我的家园”丽水摄影大赛官网](网址http://photo.inlishui.com) 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参赛作品表各项内容, 参与者均需实名填写,谢绝网名、匿名参与,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展者个人详细资料;
(3)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800k,尺寸为800x1200。原始文件大小不低于2m,长边不低于2800像素。如果作品入围,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码照片,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在线提交参展作品后,活动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参赛作品初评阶段,通过电信宽带一点通投票、通过电信133、153、189手机投票。11月 30日-12月2日,评委对初评入围的作品进行复赛评选,评出最终奖项。
(5)评选办法
1.初评:比赛采取征集、展示与投票同步进行的方式,11月30日截稿后,作品按电信宽带一点通以及电信手机投票在30票以上的作品进行初选。一个电信宽带账号、手机号码可以每月投10票,单副作品仅限一张票。宽带投票用户可以参加抽奖,中奖名单在大赛官网首页公布。
2.终评:聘请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处州晚报公布获奖名单。
3.参与投票奖:参与投票的宽带账号、电信手机均有机会获得相关纪念品;获得票数最多的前五名作品的作者可获得上网笔记本电脑一台(同一作者不重复领奖)
(6)奖项设置
1、金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
2、银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3、铜奖5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4、优秀奖5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c组:
(1)作品必须是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 11月20日截稿日期间在青田拍摄的作品。内容反映青田山水风光、欧陆风情、美丽夜色、石雕艺术和青田人的精神面貌等,充分展示青田县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2)作品应为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对画面修改仅限于修饰作品的微小瑕疵。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应征作品必须同时提供原始数码照片,否则视为无效应征。冲洗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勿装裱。作品提交须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
(3)奖项设置
特级佳作1幅,奖金10000元;
高级佳作3幅,奖金各3000元;
佳作10幅,奖金各2000元;
入选作品50幅,奖金各300元。
(4)评审颁奖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奖,其中佳作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评奖。获奖作品于2009年12月底进行颁奖
(5)作品寄送地址
浙江省青田县委宣传部外宣办(青田县委大院),联系人:朱恩贤,邮编:323900,联系电话:0578—6838841,电子信箱qtxwxb@163.com
四、其它
(1)为鼓励新作,凡在2009瓯江行摄影大赛中入围获奖的作品均谢绝三个组别的参赛。
(2)三个组别比赛的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
(3)每个组别都将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部分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将在专业杂志或大众媒体刊登发表,并有可能组织展览。所有作品征集不收报名费,作品恕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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