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联合梯田、中仙古银杏群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09年12月10日)
发布时间:2009-12-04 阅览数:3164
为了加大联合梯田、中仙古银杏群宣传力度,巩固省摄影家创作基地成果,提升尤溪旅游品味,本次大赛以尤溪联合梯田、中仙古银杏为主题,从不同角度展示“福建最美梯田” “福建最大古银杏群”秀美的自然风光。
一、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反映2009年度尤溪联合梯田、中仙古银杏群自然风光。
二、参赛对象
省内外所有专业摄影人士和业余爱好者,不限性别、年龄、地区和职业,均可参加。
三、作品征集须知
1、参赛作品胶片、数码照片均可。数量不限。参赛作品一律精放10英寸。数码相机拍摄的图片像素不得低于600万像素或低于16m,勿装裱,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及技术处理)。
2、参赛作品需按统一格式填写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并黏贴在作品背。
3、参赛者应保留好底片或数码原文件以备调用,作品经评选入围后,需按主办方要求提交合格的图片电子文件或原图片供放大制作之用。数码数据请刻成光盘,文件大小15兆以上,如不寄底片或原始数据文件,或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4、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展照片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稿
5、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0日止,以尤溪当地邮戳为准。
地址:尤溪县文化馆蔡青收 邮编:365100
四、特别约定
1、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包括展览、出版物、纪念邮册、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2、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不负责奖金纳税问题。
3、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特别约定。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幅5000元
二等奖 2幅各 3000元/幅(梯田、古银杏各一张)
三等奖 4幅各1000元/幅 (梯田、古银杏各二张)
入围作品74幅各100元/幅
六、作品评审
由省内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根据大赛活动主题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公正评审。
联合主办:三明市摄影家协会
尤溪县文联
承办: 尤溪县摄影协会
尤溪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