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名称:国际摄影金龙奖主办单位:国际摄影学会 国际摄影金龙奖(以下简称“金龙奖”)是经国际摄影学会2012年开始立项的全世界性的摄影界专业评奖。是国际摄影学会主办的摄影专业评奖,是全世界摄影界的最高奖。国际摄影学会“金龙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金龙奖”作品奖10名,“金龙奖”作品提名奖10名,此外设立理论奖、组织奖、终身成就奖若干。为保持国际摄影学会“金龙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各类奖项评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某一奖项获得者参评同一奖项必须有新作品或做出新成绩。设立“金龙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国际摄影艺术事业上取得突出成就,做出较大贡献的摄影家和广大摄影工作者。“金龙奖”努力提高评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正确的导向与示范作用,以鼓励全世界摄影家和爱好者刻苦创作,推出更多摄影精品;发挥国际摄影学会品牌效应,推动学术研究和理论研究及评论,凝聚和培养优秀的国际摄影人才,繁荣国际摄影文化事业。国际摄影“金龙奖”主要在国际摄影学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所属个人会员中评选。凡从事摄影创作、摄影理论评论、摄影组织(教育)工作并在某一领域取得相当成就的全世界各国公民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国际摄影金龙奖评选办法 一、 评奖宗旨 国际摄影“金龙奖”是国际摄影学会主办的国际摄影专业最高奖。 开展国际摄影“金龙奖”评选活动,目的是鼓励全世界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努力创作,推出更多国际摄影赛事获奖认可的摄影精品;同时更好地发挥国际摄影学会品牌效应,推动摄影学术研究、摄影理论研究和摄影评论,凝聚和培养优秀的国际摄影人才,繁荣国际摄影文化事业,为国际摄影事业做贡献。 二、 参评范围、奖项和评选原则 国际摄影“金龙奖”在国际摄影学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所属个人会员中评选。凡从事摄影创作、摄影学术研究、摄影理论评论、摄影组织(教育)工作并在本国或国际某一领域取得相当成就的全世界各国公民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国际摄影“金龙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金龙奖”作品奖10名,作品提名奖10名。此外设立“金龙奖”理论奖、组织奖、终身成就奖若干。 1. 作品奖10名,作品提名奖10名。 奖励从事艺术、新闻报道、商业(广告、影楼等)及其它摄影并取得相当成就 者。 2. 理论奖(单项奖)1-2名,提名奖1-2名。 奖励从事摄影理论研究、评论并获得突出成就者。 3. 组织奖1~2名,提名奖1~2名 奖励专门从事摄影组织或摄影教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 4. 终身成就奖(不确定名额) 奖励长期从事摄影工作、在摄影理论或实践方面有重要建树、在国际摄影界有重大影响的人物;或三次国际摄影学会“金龙奖”奖获得者。 为保持国际摄影“金龙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以上各类奖项评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某一奖项获得者参评同一奖项必须有新作品或做出新成绩。 三、 评选标准 1. 作品奖 (1)作者须有作品多次在国际各类大型影展、比赛中入选或在摄影专业报刊公开发表;须提供10幅作品,其中至少4幅作品在国际影展和比赛中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作品内容健康出类拔萃,摄影语言运用熟练,作品形式独特而有所创新;作品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达到较高的艺术境界。 (3)须写一篇1000~3000字的文章提交评委会,阐述自己在摄影创作实践中的体会和认识。 2. 理论奖 (1)须向评委会提交10篇文章,这些文章须在国际摄影专业报刊上公开发表过。 (2)须至少有1本摄影理论、评论专著提交评委会。 (3)在摄影理论研究、摄影学术研究、摄影评论某一方面有显著成就,并作为专家获得摄影界广泛认可。 (4)至少有1件摄影作品入选国际摄影学会主办的各类摄影展览。 (5)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际学会“XXX”奖者优先。 3. 组织奖 (1)在国际摄影学会地方联络站从事组织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在发展会员,提高会员素质,建设队伍方面做出贡献;在组织国际摄影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2)从事摄影教育工作20年以上,成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和摄影工作者拥戴,两次以上获得过本国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 4. 终身成就奖 长期从事摄影工作、在创作实践或学术研究、理论研究方面有重要建树、德高望重、在摄影界有重大影响的人物。 四、 评选程序 按照国际摄影“金龙奖”规定,评选分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1. 申报 (1)所有参评者均需领取并填写国际摄影“金龙奖”评选报名表。各国参评者可向本国所在地国际摄影学会联络站报名,也可直接向国际摄影学会“金龙奖”评选办公室报名。 (2)作品奖参评者需提交本人代表作品10幅和1篇阐述本人摄影实践和认识的文章,摄影作品(JPG5兆以上),摄影文章1000-3000字,需提交电子文件,获奖作品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理论奖参评者需提交本人代表性摄影理论摄影评论文章10篇、理论或评论专著1~2部、入选影展或获奖摄影作品1幅,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4)组织奖参评者需提交本人工作事迹材料,推荐单位的书面意见、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有效证明材料。 (5)成就奖参评者均需至少2位国际摄影学会理事书面推荐;需提交本人代表性摄影画册或代表性理论评论专著2部、推荐单位的书面意见。 2. 初评 各国国际摄影学会联络站、将所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有关材料一并提交国际摄影学会“金龙奖”评选办公室。 3. 终评 终评由国际摄影“金龙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采取先评议、后投票的方式进行。在评委对初评推荐上来的候选人进行充分分析和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得票数量由多到少评出获奖人员名单。评选结果经国际摄影“金龙奖”组委会同意后方告生效。 五、 奖励形式 按各奖项颁发国际摄影“金龙奖”奖杯和证书。 六、 组织机构 按照国际摄影学会“金龙奖”规定,国际摄影“金龙奖”组织委员会负责国际摄影“金龙奖”组织和评选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国际摄影“金龙奖”评选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聘请国际上著名摄影家、摄影理论评论家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国际摄影“金龙奖”评选委员会,负责终评;办公室负责组委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七、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第三座24层 邮编:100025 国际摄影学会收,联系人:华卿 吴雅玲 刘思思 电话:010-82610406 手机:15810915889邮箱:hqphoto999@163.com; QQ:6527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