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1 阅览数:6078
一、参赛主题
反映李官镇范围内山水风光、建设面貌、自然景色、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4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20000元(春夏秋冬各一名)
一等奖1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
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元
网络最高人气作品奖:5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入选作品奖150名:颁发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元
三、活动时间
从2013年3月30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
四、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五、承办单位:
临沂日报社
琅琊新闻网
李官镇人民政府
六、媒体支持:
《临沂日报》、《沂蒙晚报》、《鲁南商报》、《琅琊新闻网》
七、活动官方网站:
琅琊新闻网:www.langya.cn
山东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photo.iqilu.com
八、征稿时间对象:
征稿时间2013年3月30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
征稿对象为全国摄影家、新闻工作者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九、参赛须知:
1、所有来稿题材不限,参赛作品须在李官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摄影作品。
2、作品尺寸要求:(1)作品尺寸一律为7英寸(长边),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jpg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举办者统一制作。(2)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3、对组照的幅数要求:每组6—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
4、如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他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参加。
5、本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获奖或入选作品承办单位有权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
6、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纪实作品必须是原始影象文件,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色调、明暗调整、剪裁等后期处理。可以拍摄接片,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二次创作
8、凡送选参加本届大赛的摄影者,均视为参赛须知之规定。
十、大赛评选:
本届摄影大赛设组委会、作品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著名摄影家、学者和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
十一、展览地址:
2014年“桃花节”期间在山东临沂兰山区李官广场展览;
十二、作品送寄:
临沂日报摄美部:电话:0539-8966035、联系人:孙运河
琅琊新闻网:电话:0539-8966988,18953999991联系人:李泽
山东临沂兰山区李官镇党委、电话0539-8671006联系人、娄延鹏
[url=mailto:邮箱ymhk2008@163.com]邮箱ymhk2008@163.com[/url]
十三、备注
2013年4月6日在临沂市李官镇举行隆重的开机仪式,届时世界旅游小姐走进李官镇旅游桃花节暨首届美丽乡村游同时开幕
为确保大赛的质量,主办单位将邀请部分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进行春夏秋冬四次采风活动
凡在本届摄影大赛中入选的作者,可收到展览邀请书和一本收入了本人作品的画册(或光盘),不再另付稿酬。
本届摄影大赛组委会期待着摄影家和爱好者到来,感谢各位参加者为美丽李官所做出的贡献。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