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之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 (2010年3月30日)
发布时间:2010-03-10 阅览数:2782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以艺术家独特的艺术视角记录魅力信阳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用经典画面深情唱赞秀美山水信阳恋歌,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与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现联合举办以“信阳之恋”为主题的全国摄影艺术大展。
豫南明珠——信阳市地处淮河上游、大别山北麓,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称。这里有国家首批重点风景名胜区、避暑胜地鸡公山;国家森林公园、被称为“中原第一湖”的南湾湖;灵山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佛教圣地灵山寺;温泉疗养佳地汤泉池。近年来信阳通过开展“六城联创”活动,成功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荣展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市”称号;入选“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20强”及2009年度“中国十佳宜居城市”。
此次摄影大展,旨在透过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的镜头,全方位地展示信阳这块红色热土建国六十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和巨大成就,形象地展现信阳优美的自然生态、人居环境,丰厚的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繁荣的社会经济与和谐的发展态势。鼓舞广大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河南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和旅游立省的战略目标创造美好的文化氛围。
一、 主办单位:
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二、 承办单位:
信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信阳市摄影家协会
三、 展出时间:
2010年4月下旬“中国茶都——信阳第十八届茶文化节”期间
四、 征稿要求:
1、全国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为反映信阳境内具有较好风景资源的自然、人工湖泊、人文景观、风土民情等多方面内容的摄影作品;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造型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对于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入选作者数量及稿酬: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4名, 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0名, 奖金各2000元
佳作奖50名, 奖金各400元
入选奖100名,奖金各100元
六、投稿须知
1、征稿内容分为“自然山水风光类”和“城乡风貌风情类”(含信阳民俗)两大类。
2、投稿数量不限,标准作品,最长边不超过10英寸(25厘米);方片作品,不超过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宽幅作品,最长边不超过20英寸(50厘米),作品不得装裱。组照最多由6张组成,用透明胶带粘接成组,标明序号、张数。
3、建议数码相机请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投稿时请附寄作品原始影像和调整后影像的光盘(邮寄时注明“信阳之恋”全国摄影大赛字样),用于影像鉴定、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等。
4、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表》(可从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网信阳频道下载),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
七、截稿日期
2010年3月30日截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八、投稿地址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34号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邮 编:450003
电 话:0371—63951888
联系人:李非
详情请登录: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网www.photoh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