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22 阅览数:45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打造都市文化名片,扩大区域之间的交流,展示上海形象,反映多姿多彩的城市、旅游、经济、文化魅力和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艺术摄影协会、上海市嘉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 “海之风”摄影大赛,自即日起开始面向全市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艺术摄影协会上海市嘉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县)摄影协会
二、征稿范围与时间
1、本届影赛以“幸福瞬间”为主题,突出上海元素,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建筑等各类题材,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摄影、自然摄影等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是上海市地域拍摄的作品。
3、参赛者国籍、性别及年龄不限均可投稿。
4、截稿时间:2014年8月10日止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限定为2010年后拍摄的图片(不含历年在市级以上影赛、影展中入围、获奖的作品)。
2、本次摄影大赛采用网络投稿。参赛者须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网(www.shphoto.com.cn)比赛展览“摄影比赛”—— “海之风”摄影大赛栏目上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已在网站注册的参赛者必须完善个人信息(如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方能投稿。
3、参赛者可重复多次投稿,每人每天最多限投10幅(组)图像。
4、参赛作品为纪录的彩色或黑白(彩色转为单色黑白的图像)单幅和组照图像(组照规定为4幅,投稿不必拼接,按要求以作品排序上传。组照是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罗列)。
5、投稿作品须为相机拍摄。允许相机具有多次曝光、宽幅接片和HDR功能拍摄并自动生成的图像参赛;不允许由多张影像人为合成(叠层)的图像参赛。
6、照片组投稿上传作品图像长边不小于2400像素。
7、投稿时须按上传要求填写和操作:(1)作品题名;(2)文字说明(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内容等);(3)上传图片(如组照,规定在一个作品题名下投4幅图片,不满4幅不能上传);(4)操作完成,需按“提交”确认。
8、参赛作品如被发现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9、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主办方将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
10、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数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有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必须的原始数据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 3件
二等奖 10件
三等奖 20件
优秀作品 100件
本次活动系2014年上海国际摄影艺术节系列活动之一。
五、活动联系
1、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电话:021-62484702转12
2、技术支持单位:上海安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电话:54325121
QQ在线服务号码:24261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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