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截止2014年10月15日)
发布时间:2014-08-28 阅览数:3700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延续五千年间所创造的辉煌灿烂的古典文化,对人类的文明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大地山河的钟灵毓秀,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孕育出博大精深的中国园林体系。中国园林“虽由人作,宛自天开”,其“师法自然”的诗情画意在世界上独树一帜,是“世界园林三大体系”之一,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精湛的造园技艺享誉世界。
为全面展示中国园林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多元的功能、辉煌的成就、深远的影响,弘扬中国传统园林文化,由北京公园市公园管理中心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 《大众摄影》杂志社和中国园林博物馆承办首届“中国园林”全国摄影大展。本次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从摄影艺术角度解读中国园林。
主办单位: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中国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筹备办公室 《大众摄影》杂志社
协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一、征稿规则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所有选送作品必须取材于国内的园林(包括皇家园林,私家园林,寺庙园林,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共绿地、各类型公园),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可超过8幅。
3、所有照片通过网络投稿,入选之后调取原文件,不按时提交原文件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4、本次收稿照片必须保留原始图像信息,无图像信息无效。
5、参展作品之著作权及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问题。
6、截稿日期:2014年10月15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摄影界和园林界专家进行评选。
7、主办和承办单位对获得收藏、入选资格以上作品有权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入选以上级别的作品将作为中国园林博物管首批的收藏作品,主、承办单位对作品享有使用权。
二、重要声明: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三、作品入选设置:
1、 评选优秀作品:
主办方将根据参展稿件拍摄的内容、主题和照片的原创性、真实性、社会性等进行初审;初审后主办单位将聘请专家组对初选作品进行复选。
2、作品设置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5幅、每幅稿酬人民币10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1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2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2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元。
3、获优秀作品以上级别均可获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参考条件之一。
4、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金、银质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5、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网上投稿:www.pop-photo.com.cn 大众摄影网投稿专区,谢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本征稿启示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