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美景365”摄影活动征稿 (2010年8月31日)
发布时间:2010-03-18 阅览数:2633
为更好地展示番禺发展变化的美丽景象,迎接亚运盛会的到来,让一幅幅亮丽的番禺美景摄影作品呈现在读者眼前,番禺沙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本报联合举办“番禺美景365”摄影大赛活动,现向广大读者征集摄影作品。
“番禺美景”摄影专栏开办时间:2009年9月1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全年365天(特殊情况除外),每天在《番禺日报》第一版相对固定的位置选登一幅参赛摄影作品。活动结束后将对参赛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届时邀请广东省摄影协会专家作评委,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奖项设置:
特等奖1件,奖励5000元;
金奖2件:各奖励3000元;
银奖3件,各奖励2000元;
铜奖5件,各奖励1000元;
优秀奖10件,各奖励500元;
入选奖20件,各奖励200元。
参赛细则:
1.参赛照片要求:番禺区范围内的城乡建设、古今建筑、人物景象等彩色或黑白摄影作品。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参赛件须在tiff格式20兆以上,数码作品制作照片后,也需通过邮箱提交电子文件。
3.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数码、反转片拍摄的作品均请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投稿或送稿。
4.作品不得装裱,只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做少许调整,提倡新作,不能一稿多投。
5.作品正面下方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内容,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6.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7.参赛作品所牵涉到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主办单位无关。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8.凡投稿参与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次的所有规定。
9.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东副楼番禺日报社总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