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牡丹摄影大展征稿启事(2010年6月26日)
发布时间:2010-06-06 阅览数:2870
牡丹是花中之王,自古我国人民视牡丹为和平、幸福、富贵的象征。千百年来,牡丹不但以其天姿国色为天下花圃争辉,还在无数艺术佳品中留下了令人难忘的卓越风采;牡丹也是中国历代诗人吟咏的对象,将其看作为美满和理想的化身而热情歌颂,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面积1.2万平方公里,人口926万。菏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著名的中国牡丹城和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民间艺术之乡,也是黄河文化和水浒文化的发源地。牡丹是菏泽的名片。菏泽史称曹州,菏泽牡丹也称曹州牡丹。每年谷雨前后,曹州牡丹连阡接陌,艳若蒸霞,蔚为壮观。现已成为全国种植面积最大、品种最多、色系最全的集生产、科研、出口和旅游为一体的大型牡丹花卉基地。现有栽培面积10余万亩,认定品种1156个,拥有九大色系、十大花型。菏泽牡丹以其花大、色艳、型美、香浓而“甲海内”,在'99昆明世博会上夺得81个奖项,并获得两枚大金奖,占牡丹单项奖总数的73%。
主办单位: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人民摄影》报社
山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共牡丹区委宣传部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菏泽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本次摄影大展旨在吸引国内外摄影艺术家和摄影爱好者用镜头聚焦菏泽牡丹,通过本次大赛,充分展现菏泽牡丹雍荣华贵、美艳绝伦的风采和“花大、色艳、型美、香浓”的特色和牡丹文化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菏泽牡丹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海内外了解菏泽牡丹,促进牡丹经济、牡丹文化、牡丹旅游同步发展。
一、大展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主任:孙丰华 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
杨晓军 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马喜荣 牡丹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宁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蒲永强 山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席
二.参展细则
1.世界各地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在菏泽拍摄的牡丹或以菏泽牡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3.本次大展不收费、不退稿。投稿作品一律为10英寸照片(长边),谢绝组照。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4.所有投稿作品风格不限,纪实、艺术类均可。
5.本次影展佳作、入选作品的作者可以重复,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6.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m,jpeg格式原始数据均可。作者在投稿时,请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作品数码文件(底片扫描)刻录光盘,与参赛作品一起邮寄。不能按要求提交光盘的作者,不予评选。
7.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投稿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9.参展者必须用实名投稿,评委不得投稿。
10.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11.大展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入选、收藏作品数量、报酬
本次大展入选作品150幅,从中评出收藏金奖1幅,奖金1万元;收藏银奖3幅,奖金各5千元;收藏铜奖5幅,奖金各3千元;佳作奖20幅,奖金各1千元;入选作品稿酬各200元。所有入选作品均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收藏级作品获赠精美纪念杯一座。获奖者个人所担负税费,自行负担。
四.截稿时间
2010年6月26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五.投稿地址(大展办公室):
山东省菏泽市太原路66号菏泽日报社,信封右上角注明“中国菏泽牡丹摄影大展参展作品”。
邮 编:274008
联系人:张国庆
联系电话:18653062010
电子信箱:hezegq@163.com
六.作品评选与揭晓典礼
1.本次大展将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人民摄影》报将刊登获奖、入选作品作者名单和部分获奖、入选作品。
2.所有获奖、入选作品揭晓后,统一放大装裱展出,并举行颁奖典礼。
七.投稿作品参展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详细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本次摄影大赛参展表,可由菏泽信息港(www.heze.cc)、中国菏泽网(www.heze.cn)、山河网(www.shanhe.cc)、黑蚂蚁摄影网(www.hmysy.com)下载。
参展注意事项:
一、2010菏泽国际牡丹花会定于4月16日在菏泽开幕(牡丹花一般在农历的谷雨时节开放),但每年花期会受天气影响提前或推迟。建议前来创作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行前要与大展办公室联系,掌握最佳拍摄时机。
二、牡丹花期菏泽游人云集,食宿紧张。前来创作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如需代为安排食宿的,必须在2010年4月5日前与大展办公室联系,并交纳定金。提前没有联系者恕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