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台州市“水利杯”反腐倡廉书画摄影(2010年7月20日)
发布时间:2010-07-16 阅览数:3016
各县(市、区)纪委、党委宣传部、文联、市级机关各单位:
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学习践行《廉政准则》,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同时,为“省第三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览”提供优秀作品,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和市水利局决定,联合举办“台州市‘水利杯’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征稿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水利局。
(二)承办单位: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市漫画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台州市及市外的书画摄影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作品反腐倡廉为主题,反映勤政、廉政、爱国、爱民、爱岗、公正、公平、拒腐、诚信、廉洁等内容,要求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语言精练、寓意深远。
(二)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包括书法、国画、漫画和摄影,提倡风格多样。书法、国画作品大小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8cm
),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cm*68cm,黑白、彩色均可。摄影作品要求为10寸精放片。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摄影作品还应标明拍摄地点与时间。来稿无需装裱制作。
(三)作品权属及使用:举办单位对送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四、选送要求
(一)组织选送方式。各县(市、区)的应征作品由各县(市、区)文联汇总登记后统一选送,市直各单位应征作品原则上由各单位汇总统一选送,也可自由投稿。
(二)选送作品的数量。临海市、温岭市各艺术门类不少于15件,其他县、区各艺术门类不少于10件,市直各单位原则上确保选送作品1件。
(三)作品投送时,请在信封或包装物正面注明“台州市‘水利杯’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征稿比赛”字样。
(四)作品寄送地址。应征作品寄送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十四楼市文联卢忠足收,邮政编码:318000。联系人:李华燕(市纪委),联系电话:(0576)88510277;卢忠足(市文联),联系电话:(0576)88515517。
(五)截止时间。来稿截至2009年7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五、作品评奖
作品评奖坚持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各奖项由评委会评定。评委会由省书画摄影专家、市书画摄影专家组成。分书法类、美术类(国画、漫画)、摄影类三个类别设奖,每个类别设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二等奖6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20名。并评出单位组织奖1~2名。特邀作品不参加市本级评奖。
所有获奖作品不退回,统一参加台州市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览,并择优上送参加浙江省第三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览的评比。凡获省、市评比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分别具有加入省、市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等相应专业协会资格一次。
六、其他
征稿启事或文件将刊登在《台州日报》、《台州广播电视报》、台州清风网、台州市文学艺术网及台州水利网上。
各县(市、区)纪委、宣传部、文联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作品创作和选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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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台州市水利局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