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13 阅览数:2974
上庄镇西倚太行山,东接河北省会石家庄,是省级重点建制镇和石家庄市卫星城镇。连年被评为“河北省综合实力百强镇”和石家庄市经济实力50强乡镇。近年来上庄镇城镇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生态建设和社区宾馆、饭店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建设也得到明显的进展,由此成为省会西部绿色生态的屏障,是省会市民休闲、度假、旅游居住的“西花园”。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上庄镇,提高上庄镇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摄影事业的发展繁荣,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上庄镇人民政府、鹿泉市文联联合举办 “魅力上庄”摄影大赛。欢迎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市民投稿参与。
主办单位:河北省摄影家协会、鹿泉市文联、上庄镇人民政府
征稿范围:
1、近年来上庄镇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上庄镇农业、工业、服务业、科技、文化、乡镇建设新貌;
3、上庄镇悠久的历史文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秀美的山川风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
4、其他能够宣传、提升上庄镇对外良好形象的成果。
征稿时间:(以收到稿件为准)
夏季:2010年6月1日~8月31日
秋季:2010年9月1日~11月30日
冬季:2010年12月1日~2011年2月28日
春季:2011年3月1日~5月30日
征集数量及稿酬
每季度入选50幅(组)作品,4个季度总共入选200幅(组),再从中评选出年度奖项。
年度奖项如下:
金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各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各3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8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 50幅 稿酬各200元
征稿要求:
1、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
2、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8张,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接, 标明序号。
3、投递作品一并附拍摄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参赛作品需标注标题、照片拍摄时间、地点、照片简要说明等(否则投稿无效);电脑后期合成、创意类作品,请注明。
4、建议数码相机请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投稿时请附寄作品电子文件。
5、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 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6、对于全部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
7、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8、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9、影赛所颁发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河北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作品评选结束后,在河北摄影网(www.hebpa.net)刊登获奖名单及作品精选。
作品评选:
每季度截稿30天内,由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出季度入选作品;
年度截稿30天内,由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出年度获奖作品。
投稿地址: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地址:石家庄市市庄路66号河北省文联315室
电话:0311-8783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