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作品展”征稿(2010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10-08-13 阅览数:2742
为了宣传生态文明,倡导生态文化,推进生态建设,经全国政协办公厅领导批准,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中国政协》杂志社、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作品展”。
主题和内容
展览主题:宣传生态文明,倡导生态文化,推进生态建设。通过政协委员的独特视角,用图片展示我国在生态文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所面临的形势和取得的成绩。
作品内容:本次展览由风光篇、人文篇和建设篇三个部分组成,全面记录和展现祖国山川秀美以及人与自然、社会和谐,人民富裕文明的生态新景。
展事安排
作品征稿时间为2010年2月20日至2010年8月20日。本次展览将由中国摄影家协会邀请著名摄影艺术家组成评委会,于2010年8月31日前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评选。
各项评审工作结束后,于2010年9月中下旬在全国政协机关举行入选作品展,届时邀请全国政协领导、常委和参展委员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士参加。
参展细则
1.参展对象包括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含往届)。
2.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每幅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时间、使用器材型号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简短照片说明。
3.参展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并用胶条按顺序连接。如反转片拍摄,请洗成上述规格照片,勿装裱,以便评选。
4.请将每幅作品的底片以电子版形式刻盘一同寄往,要求:用tiff格式的不小于50m、用压缩过的jpg格式不小于4m。
5.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凡入选的参展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非商业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7.截稿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以邮戳为准)。
8. 展览全部工作结束后会在《中国政协》杂志和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上刊登获奖名单。
奖项设置
1.最佳作品:40幅(颁发证书、奖品)
2.优秀作品:50幅(颁发证书、奖品)
3.入选作品:70幅(颁发证书)
独家网络支持
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联系人
《中国政协》杂志社摄影联谊会筹备组 负责人 徐志强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主任 许志强
参展作品请寄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 《中国政协》杂志社
注明“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 编:100811 电子邮箱:zgzx_dfb@cppcc.gov.cn
电 话:010-66192646
参展作品请寄2:
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2号万商汇数码城4层
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注明“生态中国”政协委员摄影参展作品
邮 编:100062 电子邮箱:cpaphoto2008@yah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