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0 阅览数:3573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是一个具有4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镇,位于台州市东部,濒临东海,南与温岭市接壤。据清光绪三年《黄岩县志》载:“宋,朱子(朱熹)治水利铸海涂铁盘以镇海口,金为水母,混潮见金则清”。故称金清。全镇陆域面积 96平方公里,岛屿15个,总人口10.5万人,中心镇功能不断提升。
金清镇以建设现代滨海工业新城为目标,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滩涂面积达3.2万亩。海鲜名扬天下,盛产青蟹、黄鱼、紫菜、海带、蛏、泥螺等水产品。商贸旅游业繁荣,是路桥东部的商贸集散中心,有十多个专业市场,辐射周边乡镇,年成交额达10亿元。
金清镇海岸线绵延几十里,风景怡人,是“观海景、玩海浪、吃海鲜、看日出”的好去处。有“回”字形古街和山海风光旅游胜地黄琅岛;有行宫国际游艇俱乐部,里面环境幽雅,娱乐游玩项目众多,沙滩、酒庄、烧烤、儿童乐园,以及非常豪华的游艇等,被众多游客称为台州的“小三亚”、“小海南”。
为了加快金清镇海岛风光、特色农业、渔业、观光旅游的发展,全方位地展示金清镇风光、现代滨海工业新城以及人文景观,用摄影艺术家的眼睛去诠释金清镇的山山水水,田园风情,金清镇人民政府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东海明珠 美丽金清”全省摄影大赛,热情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金清镇人民政府、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台州市路桥区摄影家协会
三、摄影作品征集
1、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在历届“聚集路桥”摄影比赛中获奖或入选的不得参赛,作品须反映金清镇辖区内的自然风光、旅游观光、工业经济,市场风貌,乡土民情、历史古迹、乡村建设成就等。
3、建议使用数码相机的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谢绝提供在路桥区摄影比赛中已获奖或改变原始影像和经电脑后期创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收接片。
4、参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组照(每组4~6幅照片)(并用胶带按序粘连好)。
5、投稿参赛的作品仅限纸质照片,尺寸为10吋(宽幅横片不超过8×10吋的平方面积)。
每一幅作品背面务必如实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简要文字说明等。
6、获奖作品将由工作人员专门通知作者,作者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含有Exif拍摄信息的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和调整后的数据文件(JPG格式,边长不小于4000像素,数据不小于3兆),文件名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g”命名,并寄至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或将获奖作品文件发到指定的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弃奖。
7、组委会将对入围作品统一进行影像鉴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8、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寄稿件。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网络传播、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若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部承担。
10、所有入选作品作为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1、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认真阅读和理解,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于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12、征稿时间内在金清各景点拍摄凭摄影协会证件免费进入。
1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截稿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大赛共评选出100幅入选作品,其中:
一等奖作品:2幅(其中拍摄行宫国际游艇俱乐部内容的作品一幅)稿酬各5000元;
二等奖作品: 3幅 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作品: 5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作品:90幅 稿酬各300元。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方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七、投稿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政府宣传办(稿件请注明摄影比赛)
邮编: 318058 获奖作品收稿邮箱:jrjq@163.com
联系人:刘慧卿 电话: 0576-82881802 13750607788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金清镇人民政府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路桥区摄影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