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阅览数:18420
影像记录感动,影像改变生活,为给广大读者和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示和交流作品,切磋和提高创作技艺的空间和平台,中国摄影报社与2017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合作,即日起推出2017中国摄影报“感动典藏”月度摄影作品征集评选,并与2017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联动,一次投稿获得双重荣誉机会。
参赛方式:
网络参赛:2017年5月5日-2017年8月31日(尚图坊截稿时间2017年8月22日)
打印组邮寄参赛:2017年5月5日-2017年9月11日(尚图坊截稿时间2017年9月2日)
赛事组别分类和参赛作品条件:
专业组:人文类/生态类/风景类
此组参赛者须为专业摄影师(以摄影为职业或通过摄影获取商业收入的专业摄影人士),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
专业组(新闻类):此组参赛者须为全国通讯社、报刊社、图片库、网络媒体的新闻记者、专职摄影师、签约摄影师及通讯员。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
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于2016年-2017年度拍摄。
学生组:此组参赛者须为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在校学生(小学、中学、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以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青少年,参加本次大赛须取得其监护人同意,作品一经入围和采用,须提供其监护人书面同意书,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数码相机拍摄。打印组:此组为收取纸质作品投递组别,投递作品须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限佳能喷墨打印机输出,且此作品并未参与本届大赛网络在线其他组别的投稿。
*参与打印组投稿的参赛用户,不限参赛年龄和参赛组别。
参赛作品条件:
专业组(人文/生态/风景/新闻)限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作品;
学生组,限佳能数码相机拍摄作品;
打印组,投递作品须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限佳能喷墨打印机输出后进行邮寄;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每位参赛者不限参赛投稿作品数量,可采取专题组图或单幅作品形式。每个专题组图作品可包含不超过6幅(含)单幅作品。专题组图作品,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
新闻类参赛作品,须写有作品题目和新闻要素完整的文字说明,不能包含参赛人姓名或身份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限数量,专题组照作品每组不超过6幅,每个专题组照作品算作1个作品名额。专题组图作品需单幅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同一个(组)作品只能选择一个主题进行投稿,否则将视为重复投稿作品无效 。
征稿时间:
2017年5月5日-8月31日
每月第一个周五评选上月度入选作品
中国摄影报月度作品征集入选作品数量
入选作品均在中国摄影报刊发
特别说明:所有符合征稿细则要求的合格投稿作品将同时参加2017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专业组月度评选,入选和获奖结果由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主办方另行通知。
2017中国摄影报“感动典藏”月度摄影作品征集之评选结果与2017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专业组评选结果互无关联,投稿作品将分别参加两次评选。
征稿细则:投稿作品必须使用佳能EOS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作品需为投稿者本人原创。
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EXIF),投稿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投稿者需按要求填写个人参赛注册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投稿方式:网络投稿:作者须2017中国摄影报“感动典藏”月度摄影作品征集专区中,点击“我要参赛”进入2017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网站注册页面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注册信息,注册之后根据作品题材类别直接上传参赛作品。以往历届佳能感动典藏大赛参与者可按原有登录名及密码直接登录投稿,遗忘密码可用原注册邮箱找回。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作品展示页中簇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
作品评选:
1、月度入围:评选月度入围作品
2、年度决赛:角逐年度金银铜大奖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在每月第一个周五对上月度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中国摄影报月度作品征集入选作品评选结果每月在网上公布,并同时在中国摄影报刊发。
温馨提醒:
应广大影友要求,也为了方便大家参赛,尚图坊将为本届赛事提供代理收稿服务。
参赛方法:
将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尚图坊,尚图坊可提供以下服务:代理投稿、调图、网络上传等一系列工作。
相关费用:
1)免参赛费
2)注册费:20元
3) 网络上传:5元/幅(5幅起传,调图费另算)
咨询电话:0576-88808528
客服QQ :2881347547
邮 箱:.shangtu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