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6 阅览数:4529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2017台州文化年——山海台州•书画艺术季活动,推动我市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台州市2017年摄影艺术作品展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台州市文化馆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征集对象
台州市内的摄影家和爱好者。
三、作品内容
1.参展作品应为2013年以来创作的, 未参加过台州市摄影艺术作品展览的新作。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
2.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结合“美丽浙江”、“五水共治”、“三改一拆”、 “多城同创” 、“魅力台州”、“ 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等省市重点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主题,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参展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四、分组分类
本次大赛分为两大组:成人组和青少年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为成人组,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为青少年组。
成人组作品分为两大类:纪实类和艺术类。
纪实类作品释义:纪实类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实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艺术类作品释义:艺术类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青少年组:为鼓励青少年摄影人才的培养,特设立青少年组,该组别作品不分类别,投稿要求在参赛表格处黏贴身份证复印件。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均须提交打印成10英寸纸质照片;彩色、黑白照片均可;组照作品自行组合在单幅画面内,组照数量在4-10幅之间,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作品不得装裱;获奖作品需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档,图像大小应不低于3M,参赛作品不退稿,作品需填写包含作者和作品信息的参赛表格(见附件),粘贴在作品背面。
2.参展作品由各县(市、区)统一负责报送,摄影家协会参赛作品,汇总到所在地文化馆,数量不限。报送时须附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报送作品表格由所在地文广新局盖章。
3.市直摄影爱好者的作品可直接寄送台州市文化馆。
六、作品选拔和评奖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并上送参加浙江省第五届群星视觉艺术优秀摄影展的选拔。
七、集稿时间
尚图坊收件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联系人:杨萍,电话:88523903、13515869241,联系地址:台州市文化馆219室(台州市广场中路58号),邮编:318000
参赛方法:将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发送尚图坊,尚图坊即为您打印制作并寄送,只收取常规打印费,不收邮寄费及代理费。
咨询电话:0576-88808528、13857691366
QQ客服:2881347546、2881347547
邮箱:shangtuf@163.com
附件:
摄影作品展参赛表.doc
各县(市、区)报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