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桐庐”全省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2011年5月10日)
发布时间:2011-01-04 阅览数:2811
一、活动目的:
宣传桐庐旅游,提升“潇洒桐庐?富春江山水”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征集一批用于桐庐旅游宣传的精美照片。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桐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桐庐县风景旅游局 桐庐县文联 桐庐县广播电视台 桐庐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桐庐县各旅游景点
支持媒体:中国旅游报、浙江摄影网、江南游报、《休闲》杂志、《钱江晚报》、自游网、桐庐信息传媒中心、桐庐新闻网、《今日桐庐》
三、参赛细则:
(一)大赛内容
反映桐庐秀美山水风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元素,注重实用性、代表性和艺术性。作品取材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1、桐庐县各旅游景区景点;
2、桐庐县主要乡村旅游点(包括莪山畲乡山寨、横村阳山畈、富春江芦茨湾、巴比松米勒庄园、百江紫燕山、合村瑶溪农家乐、芦茨土屋等);
3、桐庐美食、茶室(楼)、疗养、保健、拓展、演艺等特色潜力行业的代表性场所。
(二)参赛对象
全国及省内各地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凡持有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桐庐县摄影家协会、桐庐县老干部摄影协会会员凭本协会证件),在大赛活动期间可免门票进入各景区景点创作。
(三)作品要求
1、送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规格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作品一律不装裱,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必须粘接成组。
2、投稿时附带光盘(提供原始电子文件,规格为长边3000像素以上,单幅原文件须3m以上)。
3、谢绝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寄送作品时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及光盘一律不退。
四、投稿及联系:
1.作品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以寄到为准)
2.投稿地址:桐庐县风景旅游局(桐庐县桐君街道富春路179号),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人: 刘国钢 联系电话:0571-64603110
五、大赛有关声明:
(一)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二)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三)凡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等级奖作品以及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五)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作为参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获奖作品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六、奖项设置:
金奖 2幅 奖金各10000元
银奖 5幅 奖金各5000元
铜奖 15幅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 30幅 奖金各300元
入选 50幅 各奖价值300元的旅游套餐一份
等级奖作品要求一半是外地作者
七、评选方式:
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欢迎全国及省内各地摄影家踊跃参与。
“美在桐庐”全省摄影大奖赛组委会
2010年5月